一、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工会财务为工会工作、为工会建设,为教职工群众服务的方针,在勤俭节约与保证需要相结合的原则下,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特修制定《西北大学教育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办法》。
二、工会经费来源
1、会费收入。会员每月按照个人工资收入的0.5%所缴纳的会费。
2、行政拨交经费。学校行政按全校工资总额2%划拨的经费。
3、行政补贴经费。学校行政在特定时期和特定情况下给工会的专项补贴和其它补贴。
4、工会其它收入。校工会举办的文艺、体育、技协及其所办经济实体的收入。
三、工会经费管理
1、学校工会经费的管理,要认真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和上级工会的有关规定,坚持统筹安排,民主管理的原则。
2、校工会经费由专职副主席主管,坚持“一支笔”审批原则,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财会人员,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管好各类经费的使用。
3、工会经费的管理要充分发扬民主,实行群众监督。每年的预算列编和决算汇总,每届的收支情况,经过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应分向委会委员(或全委扩大会)和代表大会报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会员监督。
4、校工会下拨的基层分会活动经费实行两级管理,即校工会的统一管理和部门分会主席或副主席的具体管理。其收支情况应建帐登记,年终要向会员群众报告,做到财务公开民主。对于不组织会员活动、没有建帐登记、经费使用不当、群众意见大的单位,校工会在检查后,可停拨部分或全部经费。
5、做好工会经费的上解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审。
四、工会经费的使用
1、工会经费的使用要坚持勤俭节约、量入为出、有利工作、群众满意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分项使用,兼顾各方,保证重点的办法。
2、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工会经费拟分宣传教育费、文艺费、体育费、生活福利费、工会建设费、工会行政费、女工活动费、青工活动费和基层分会活动费等项,其使用范围和控制比例如下:
1)宣传教育费:工会组织的职工业余教育,各类讲座、报告会、劳动竞赛、技术交流、举办展览、板报、图书馆、阅览室、读报栏等所需要的经费,约占工会经费总额的10%。
2)文艺活动费:工会开展的职工业余文艺、娱乐活动,举办的文艺演出、晚会、电影、节日联欢等活动的组织、评比、奖励所需经费,约占工会经费的10%。
3)体育活动费:工会开展的职工业余体育活动,举办体育比赛所需要的活动费(含设施添置、场地维修、服装用品、补贴奖励等),约占工会经费的15%。
4)工会建设费:工会的“建家费”、工会干部的学习费、工会举办的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研讨班、培训费,对先进基层会会和优秀工作者的表彰奖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会议费等,约占工会经费的10%。
5)工会行政费:工会的办公费、工会工作人员差旅费、工会举办的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的会议费,约占工会经费的10%。
6)生活福利费:工会为教职工办理的福利事项、实施“送温暖”工程、女教职工妇女病检查、看望慰问职工等的需费用,约占工会经费的15%。
7)女工活动费:女工委员会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所需的经费,约占工会经费的5%。
8)青工活动费:青年教职工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所需的经费,约占工会经费的5%。
9)基层分会活动费:按基层分会会员所交纳的会费数下拨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基层分会组织开展的会员群众和各类活动以及“建小家”的经费开支,约占工会经费总额的20%。
3、校工会各部门和各基层分会要按校工会经费分项使用范围和控制比例,量入为出,制定活动计划和经费预算,报批后执行。
4、工会经费使用要严肃财务纪律,不得请客送礼,不得分发现金,不得滥发奖品;要严格报销制度,坚持月月结算,年终决算,按时报销,手续齐全。
5、校工会重大项目的开支,需经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五、未尽事宜由校工会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