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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会工作职责
作者:    编辑:    时间:[2022-11-08]

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领导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主要职责如下:

1.围绕学校党委的中心任务和学校的中心工作,制订工会工作计划,布置、检查、指导基层分会开展工作。

2.全面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积极参与学校改革和建设,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3.定期筹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集思广益,为学校改革和建设献计献策,贯彻教代会的决议,落实教代会提案。

4.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开展校务公开工作。

5.配合学校党委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

6.组织工会先进评选,开展劳动竞赛等,做好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和服务。

7.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开展积极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发展教职工文体社团,活跃校园文化生活。

8.做好女教职工和青年教职工工作,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青年教职工的健康成长。

9.关心教职工生活,建立困难教职工帮扶机制;办好集体福利事业,改善教职工生活。

10.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开展工运理论研究,组织开展好“职工之家”建设活动。

11.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资产,加强工会内部控制工作。

12.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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